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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訊科技能力四大水平:

要在教學中運用資訊科技,首要(必要,但非充份)的條件在於教師具備運用資科技的知識與能力。早於 1998 年香港教育統籌局《與時並進善用資訊科技學習五年策略 1998/99 至 2002/03》文件中,把香港教師應具備的資訊科技能力劃分為四個水平,並分期要求香港教師達致。這四個水平分別是:

"基本" 程度 (Basic level in IT competency, BIT)
認知需要扮演學習的推動者這個新角色,並能掌握一般電腦操作及基本技巧,例如文書 處理、瀏覽互聯網,以及操作現成的教學軟件。

"中級" 程度 (Intermediate level in IT competency, IIT)
在授課和備課時,懂得運用一些資訊科技工具,及應用互聯網及內聯網上的教學資源。

"中上" 程度 (Upper level in IT competency, UIT)
懂得使用電腦聯網、解決簡單的硬件和軟件問題、可靈活地運用編寫軟件來備課等,以 及能夠充分理解不同資訊科技工具和資源的特點及用途。

"高級" 程度 (Advance level in IT competency, AIT)
懂得理解電腦管理教學系統的功能、檢討電腦教學程式的成效、利用資訊科技設計教材 ,以及選擇適當的資訊科技設備,以配合學校的需要。我們預期達到"高級" 程度的老師,可就教學方面應用資訊科技的事宜,向同事提供意見;在學校推廣資訊科 技文化;為學校制訂校本資訊科技計劃或研製教學軟件;以及管理學校的資訊科技系統 ;報讀者可能須以兼讀方式,在兩年內接受約120小時訓練。由於訓練課程相當緊湊, 在受訓期間,學校或須免除有關教師的部分教學職務。


二、基本水平與中級水平:

《與時並進善用資訊科技學習五年策略 1998/99 至 2002/03》中,教育統籌局還制定了時間表,要求香港中、小學在--

2000-2001年度:

  • 所有教師需最少達至 "基本" 程 度;
  • 所有職前師資培訓課程的畢業生,最少達到 "中上" 程度。

2002-2003年度:

  • 75% 的教師達到 "中級" 程度 ;
  • 25% 的教師達到 "中上" 程度;及
  • 每所學校有一至兩名教師達至 "高級" 程度
註:套紅為作者所加

換言之,早在去年,近八成香港教師要能達到資訊科技能力的中級水平;基本及中級水平是大部份香港教師所應具備的資訊科技能力的最低要求。


三、香港資訊科技教育的發展

這兩份文件對了解香港資訊科技教育的目的與發展十分重要,請下載細閱。

1. 與時並進善用資訊科技學習五年策略1998/99至2002/03 (1998)
< http://www.emb.org.hk/emb/chi/archive/consult/it/content.html >

2. 善用資訊新科技 開拓教學新世紀 (2004)
< http://www.emb.gov.hk/index.aspx?langno=2&nodeID=2497 >


四、本頁課業:

要仔細了解香港政府對香港教師資訊科技能力(特別是基本及中級水平)的具體細目要求,可參考以下文件,並請細閱其中對各種能力水平的細項要求,並反省自己是否已能正達到這些具體的要求。

資科技能力指標:基本及中級水平 (webpage)

資訊科技能力指標:基本、中級、中上、高級水平 (word file)


五、參考連結:

以下網址,第一個是教育統籌局有關資訊科技教學的官方網頁,其中可以找到資訊科技教育的官方報告與重要文件,並且載有最新的培訓課程消息,應該經常瀏覽;另外皆是為香港教師設計的複修式課程內容,教師如自覺未充份掌握此兩水平的各項細目要求,這些講義正可供自學之用。

1. 教育統籌局>幼稚園、小學及中學教育 < http://www.emb.gov.hk/index.aspx?nodeid=74&langno=2 >

2. 其他機構

城巿大學.中學教師資訊科技教育複修課程入門網站
http://cpct92.cityu.edu.hk/it_notes/ithome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