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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黃繼持教授
第一章 導言
第一節 王夫之著述及論詩材料
第二節 王夫之詩論的主題及本文方向
第三節 詩學:本文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 互為主體性與儒家美學的建構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儒家關於主體的理論視域
第三節 王夫之哲學與互為主體性的確立
王夫之經「互為主體」的概念,重寫了儒家的主體理論,因此,傳統對人的觀念便都須經由這概念重新定義。王夫之提出「主體即互為主體」的「理欲合一」說,以「主體性」和「互為主體性」的概念,論証了知覺經驗(主體的欲)的先驗道德價值(互為主體的理),使人能從存有層次的身體主體(主體性)內轉出本體境界的德性主體(互為主體性),最終解釋了存有和本體之間內在而超越的辯証關係:本體內在於存有,因為「互為主體性」須體現在「主體性」內;存有超越為本體,因為「主體性」能體現出「互為主體性」來。
人是如此超越而內在、互為主體性而又主體性的關係,用傳統的觀念說,即是「性」與「情」的關係。王夫之說:
「性者,人之同也;命於天者同,則君子之性即眾人之性也。……聲色臭味安佚,眾人所性也。仁義禮智,君子所性也;實見其受於天者於必發之中,存省其得於己者於必中之節也。」
「蓋吾性中固有此必喜、必怒、必哀、必樂之理,以效健順五常之能,而為情之所由生。則渾然在中者,充塞兩間,而不僅供一節之用也。斯以謂之中也。」
情是對身體生理層次上聲色臭味安佚等欲望或喜之、或怒之、或哀之、或樂之、或好之、或惡之的體驗、感受;此體驗、感受於人類中的同然者,便是性,亦即所謂必喜、必怒、必哀、必樂之理。因此,情是主體的主觀經驗,性是主體的互為主觀經驗。人皆有情,君子不免;唯君子能體認情的共通性,透過反省自己的經驗、感受,而推知得他人在相同境況下有相同的體驗、感受,遂不能忍其情,而諒解、體恤、關懷他人。以待己之心待人,故能容人;而所作所為,便既均忠誠於自己的體驗、感受,而又能處處以他人的體驗、感受為念,此之謂中節。所以,所謂中節,非指行為達至某一既定、不變的尺度、標準,而是指自發的行為能合乎共識,體現了人際互為主觀的關係。由是,美好、合理的人際關係得以建立,仁義禮智之德顯焉,人的價值也就彰明了。君子與眾人之不同在此,眾人之所以嚮往君子者亦在此。
故此,人本來應是什麼?從人的本質價值講,是「主體的互為主體性」,即情中有性的主體;從人的真實存在講,則是「互為主體的主體性」,即性中有情的主體。性情一則中節,互為--主體 ,則保証了人際關係的美善。只不過,正如王夫之所說,眾人所性與君子之性不同,人類這一理想的本然狀態,竟往往不容易落實到具體的實然境域內;因為,主體的互為主體性,常由於人的偏執自計而不能完全彰顯,唯個人利害、好惡是尚,最終便使人墮落為互不為主體的主體性--傳統的說法,即禽獸。所以,人其實應是什麼?人其實也應是這麼一種發展過程:從「互不為主體的主體性」(情),轉化出「主體的互為主體性」(情之性),以求實現「互為主體的主體性」(性之情);不斷完善,日生日成。人生世上所有活動的目的甚至全部內容,其實不過是如此,分析地說,即:
一、從情到性,從「主體性」內轉出「互為主體性」,以彰顯「情之所同」的「情之性」,即「主體的互為主體性」;
二、從性到情,於「互為主體性」中突出「主體性」,以呈現「所同之情」的「性之情」,即「互為主體的主體性」。
講情之性,是強調人的經驗乃是與他人互為主觀的,這便彰顯了人際關懷和道德所以可能的基礎;講性之情則是要強調此互為主觀的經驗其實還是我個體實在的、真切的、主觀的體驗和感受,因此,所呈現的,便是人能感的深情,一種如杜甫廣廈千萬、寒士歡顏而吾廬獨破甘凍死的真誠感動、切身感觸。從情到性、再從性到情,構成一個人存在的循環,是人在世活動的基本結構。
詩,作為人的活動之一,故此也無非架構在這存在循環之上,最終既彰顯了「主體的互為主體性」,也呈現了「互為主體的主體性」。因此,詩活動的結構,可分為三:
一曰「達情」:
「君子與君子言,情無嫌於相示也。君子與小人言,非情而無以感之也。小人與君子言,不能自匿其情者也。將欲與之言,因其情而盡之,不得其情,不可盡也。將欲與之言,匡其情而正之,苟非其情、非所匡也。言之而欲其聽,不以其情,嫌於不相知而置之也。言之而為可聽,不自以其情,彼將謂我之有別情而相媢也。故曰:詩達情。……故《易》曰:『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見情者,無匿情者也。是故情者,性之端也。循情而可以定性也。」
二曰「導情」:
「夫物其何定哉?當吾之悲,有迎吾以悲者焉;當吾之愉,有迎吾以愉者焉;淺人以其褊衷而捷於相取也。當吾之悲,有未嘗不可愉者焉;當吾之愉,有未嘗不可悲者焉;目營於一方者之所不見也。故吾從知不窮於情者之言矣:其悲也,不失物之可愉者焉,雖然,不失悲也;其愉也,不失物之可悲者焉,雖然,不失愉也。導天下以廣心,而不奔注於一情之發。是以其思不困,其言不窮,而天下之人心和平矣。」
三曰「餘情」:
「鉅生於餘心,心生於餘力,力生於餘情,故於道而求有餘,不如其有餘情也。……無餘者惉滯之情也。……故詩者,所以盪滌惉滯而安天下於有餘者也。」
人要進入從情到性,再從性到情的存在循環中,首先要有情;無情(主觀經驗),則一切互為主觀經驗、同情的想像體驗、人際關懷等便頓成空話,因此,詩,首先要「達情」。
然而情有正、邪,因此「達情」的目的,是為了循情定性,使情歸乎正,即「導情」。情有正、邪之分,用王夫之的哲學體系說,在於欲有公、私之別;情之正即公欲,情之邪即私欲。所謂私欲,正如上文所述,不是指有些人的經驗、感受特別奇特,與人殊異,為世人所痞,所以便被定性為詭邪;王夫之所指的私欲,也如我們一直強調的,只是指人有時蔽於私利,偏執自計,唯獨考慮自己,而不念及他人,因此事事都僅以一己的好惡、利害、得失榮辱為先,置他人於罔顧,如此行徑,自必會破壞人際美好、合理的關係,因此王夫之才說私欲是惡,是邪。
「導情」,就是要使私欲歸乎公欲。從私到公,亦即從情到性,對王夫之的哲學體系來說,是絕對可能的;因為人即眾人,人總是人,則人情之興起、發動便也總是相似的、相同的,此即為情之互為主觀性,或即情之性。問題只是人在為己私計的時刻,不肯體驗人情的共通性,放棄了同情的想像體驗能力,從而也拒絕了對人際同情、關懷的自覺和責任而已。所以,從情到性的「導情」過程,不是說要把情從某一既定的方向、內容,引導向另一既定的方向、內容 ;而是要令人從為己私計的偏執中解放出來,把目光從過去的只及一己,轉為及於眾人,根據自己的感受,想像別人的感受、體驗別人的感受、關注別人的感受,與人同悲同喜,和別人連成一個「民吾同胞,物吾與也」的共存共亡世界。
詩的作用便在於此。詩的文字世界不是人生活的現實世界;至少不是我(讀者)生活的現實世界;因此詩所開顯的,對我來說,便不只是日常生活中種種習以為常的實際遭遇、慣常世界,而是經過另一種視角、另一種意識把握、點染、重構的陌生世界。此陌生世界沉浸著另一種世界觀,透過閱讀活動,詩中這種陌生世界觀與我往常習慣的世界觀並置、對立、轉換,使我從過去固有的主觀、執著、偏蔽、僵化中解放出來,擴闊了我的視野,融合了我和別人的視野,進而開顯一個脫去妄執、偏見的互為主觀的本然世界。
因此,「達情」、「導情」的結果便是「餘情」;「餘情」是人從情到性的「導情」之後再回歸到情的存在循環終點。「餘情」當然不是指情的剩餘、泛濫,而是指經過詩的閱讀,我既消解了我的偏蔽、妄執,了知到別人的存在,開顯了與其他主體共在的互為主觀世界,我便能因而根據我自己的感情,想像、體驗他人的感情,同情大眾,關懷人際 。因此,對我來說,這種從我固有偏執中解放出來的同情的想像體驗,便使我不再囿於過去個人狹隘的視野,從而此後我能拒絕個人獨白式的單音、拒絕對他人聲音的暴力、專橫、拒絕意義和價值的呆板、固執、惉滯、僵化,認識到世界、別人以及自我的可能性。所以,「經驗一部作品,即從個人的習慣和先入為主的觀念中解脫,求得瞬間的自我騰空,以容納文字中的意識。」;因此,所謂「餘情」,是指我情的解蔽和無窒礙、限制:從一己主觀的既定意義脈絡中走出,朝向互為主觀的未知空間。
「達情」、「導情」、「餘情」,作為詩活動的結構,顯然不是三件獨立無關的事,而是與人的存在循環相呼應的整體;因此毋寧說,「達情」即是「導情」、「導情」就是「餘情」。人經由詩活動的結構進入存在循環而成為真正的人,過程是瞬間性的;人與詩的文字/另一意識相觸,所開顯(達)的情,便即是一種融合了他人視野、解除了偏執自閉的自由(餘)情感、意識;至於,其中人如何捨棄偏蔽、提昇情的普遍性、以成全同情體驗的轉化(導)過程 ,則已是不知不覺地自然成就了。換言之,從情到性、再從性到情的存在循環,在人的意識中其實是一個「情-(性)-情」的過程;情之呈現是顯,性之彰顯是隱。也就是說,詩雖是一個既彰顯「主體的互為主體性」(「導情」)、又呈現「互為主體的主體性」(從「達情」到「餘情」)的活動,但是卻以「互為主體的主體性」為前景,而以「主體的互為主體性」為背景;前景與後景,共同構成了詩的完整圖式。所以王夫之說: 「詩言志,非言意也。詩達情,非達欲也。心之所期者為志也,念之所覬得者意也,發乎其不自已者情也,動焉而不自待者欲也。意有公,欲有大,大欲通乎志,公意準乎情。但言意、則私而已,但言欲、則小而已。人即無以自貞,意封於私,欲限於小,厭然不敢自暴,猶有媿怍存焉,則奈之何長言嗟歎、以緣飾而文章之乎?」
「『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盡矣。辨漢、魏、唐、宋之雅俗得失以此,讀《三百篇》者必此也。『可以』云者,隨所『以』而皆『可』也。於所興而可觀,其興也深;於所觀而可興,其觀也審。以其群者而怨,怨愈不忘;以其怨者而群,群乃益摯。出於四情之外,以生起四情;遊於四情之中,情無所窒。作者用一致之思,讀者各以其情而自得。……人情之遊也無涯,而各以其情遇,斯所貴於有詩。」
這兩段說話是王夫之詩論中最重要的兩條,兩段說話的論旨也是互補的;前者講的是「主體的互為主體性」問題,後者講的是「互為主體的主體性」問題。
詩是人進入存在循環的活動,人除非走進這個循環之中,否則不能成為真正的人:能同情想像、理解人際的存在者。在這活動中,讀者意識到經歷了從「達情」到「餘情」的結構過程,固執偏蔽的我在詩的文字空間中消解了,還原為向他人開放的、與他人視野融合的、具有無限可能性的我;這種自由解放建基於(即暗含了)人際的同情體驗,但卻表現為(即外顯成)讀者閱讀和解釋的多元性上:即一種沒有既定意義的自由感受。所以王夫之在第一段說話中說,詩活動所延展的,不是一己個人的偏執主觀經驗,而是人際群體的互為主觀體驗;在第二段說話中則說,讀者具有隨不同情境對詩作不同解釋的能力和權力,畢竟,詩的意義不過是人在存在循環中的活動痕跡而已,此痕跡隨不同時間、境遇而有不同的變化,因而詩的意義對讀者來說也就是不能確定的。是以,王夫之說詩可以興觀群怨,正是就讀者對詩的自由感受和詩意義的開放性而言,我們不必執死字面上興、觀、群怨四情的「四」字 ,而把王夫之的觀念解說成「興觀群怨的互相轉化」;「興觀群怨」所代表的,只是詩篇章在讀者不斷的存在循環的過程中,意義隨不同視野而作出的不同嬗變而已。王夫之說:「讀者各以其情而自得」,又說:「『可以』云者,隨所『以』而皆『可』也。……俾人隨觸而皆可。」 均須在這意義上予以理解。
所以,至此我們可以為詩(藝術)、與道德的關係下一個界說:人的存在有互為主體性和主體性兩方面,這兩方面是互為依存的,本不可分割;前者使人自然走入人際,後者使人意識到立於人際。道德,正是強調了前者的功能;藝術,則是強調了後者的表現。二者之所以能分別說,不在二者本質有異,而只在於二者對人來說有隱、顯之分別。道德,是一種沉默的變化,人化於其中而不自知;藝術,則是此變化通過語言、意義、感受而為人看到了、體驗到了,人因而自知其變。所以,我們說:道德是「主體的互為主體性」的彰顯,藝術是「互為主體的主體性」的呈現,意義即在於此。
道德與藝術這種本質其實互通,但表現分殊的關係,在下面的一段說話中有更簡明的述說:
「王道本乎人情。人情者,君子與小人同有之情也。小人未嘗不願其君之情,而君子不恤民之失其情,則情先睽絕於上,而遂令天下之情皆違。……故孟子以之言樂,樂者,人情欣暢之極致也,可以得人情焉,即可以知王道焉。……乃樂以召和,樂之用也;和而生樂,樂之體也。」
這是王夫之對藝術最完整的分析,正好作為我們本節的總結。樂有用有體,召和是樂之用,即是使與天下相違的情重歸於同,用我們的說話,就是彰顯「主體的互為主體性」,這是強調了道德的功能;因和同而人情欣暢是樂之體,即是天下之情皆同而人際感通、交流的境界,用我們的說話,就是呈現了「互為主體的主體性」,這是強調了藝術的表現。所以王夫之說前者只是樂的作用,不是樂的本質;樂的本質是後者。樂的作用,正是「百姓日用而不自知」的那種用;樂的本質、本體,則是可為人體驗、體味、體悟、體察……的那一種體。藝術與道德的體用關係,不僅是指本質與屬性的體用關係,也是這一種顯與隱的體用關係。
第三章 章、意、情:閱讀詩學的建構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作為閱讀活動結構的兩大原則
第三節 從理到勢:篇章的閱讀結構
第四節 情意的篇章:理解與想像的辯証
第四章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