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社會福利署在今年九月提出建議,將其兩年前所提出的單位資助計劃,改頭換面,稱之為固定津貼撥款方案。重點是每個服務單位所得的津貼撥款額,將定為依據認可職員編制所得中點職員薪酬成本之98%。
絕大部分作出回應的社會服務機構,都反對這個固定津貼方案。原因很簡單,跟據現時薪酬體制,不少機構之過半職員的薪酬已超越職級薪酬的中點,就算是今天仍未到此階段的機構,在可見的將來,亦會出現這現象。而根據固定津貼撥款方案,這些機構將沒有足夠資源支付薪酬。若政府實施這個方案,機構要避免上述情況發生,便要壓抑工資,及「鼓勵」資深社工離職,以減低固定津貼撥款方案的財政壓力。若行新制,非政府機構的社工流失率,將會上升。長遠來說,受損的便是服務質素及接受服務的巿民。
「一國兩制」
為減少機構的反對聲音,政府建議機構可以自由選擇,採用舊制資助方法,或是採用新的固定津貼撥款方案。可是政府亦同時指出,不論機構所行的是固定津貼方案,還是舊制,所有新的服務單位,一律要使用固定津貼撥款方案。這便是社會福利界所稱的「一國兩制」問題。一個機構若選擇舊制,而新的服務單位則行新制,便可能出現同一機構內不同單位,雖同工亦不同酬的現象。若這些機構堅持同工同酬,便很可能要從舊有服務中,調出資源以補貼新單位資源不足的問題。這樣一來,便會對舊服務單位的服務帶來負面的影響。
很明顯,一會兩制或是以舊服務資源補貼新服務,兩個方法都不可取。
如何應付一會兩制
若機構不能接受一會兩制的現象,而政府又一意姑行,要在新服務單位中推行新制,機構又有何法應付呢。我的建議便是,這些機構應拒絕為政府提供有關新的服務,將之交回給社會福利署自行提供。我相信這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不少老人及復康服務,由於人手編制的關係,實際支出都很容易超越固定準貼的撥款。對於資助機構來說,機構是以比較平宜的方法協助政府推行政策上認為需要的服務。在政策上,政府是有責任提供服務或是資助其他機構提供服務。若機構接受固定準貼撥款的新服務單位,而在可見的將來會出現資源不足,而影響了現有服務質素,接受新服務單位便不見得是一個負責任的決定。
而且當機構在數年前,向政府申請開展資助服務時,背後是假設了資助方法會延續過往的做法,就算有修改,亦只應是在細節上的調整。但當政府單方面改變資助方法,機構若拒絕接手服務單位,在道義上亦無理虧。
小結
一國兩制在香港實施,成效還有待觀察。社會福利資助制度實行一會兩制,便明顯地不可取。政府若能收回建議,便可算是從善如流了。
(12/97刊登於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