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十月六日,政府提交了施政進度報告,說甚麼94%政府工作進度達指標,表面看來成績不錯。衛生福利局成績排名尾二,表面上社會福利政策亦有67%進度達指標:51項承諾中,28項已經實現,6項如期進行。但細看成績表,我不禁問甚麼才是施政承諾呢?
在福利政策中,已經實現的28項中有四項是研究和檢討,一項是成立一個常務委員會。具體來說,這些都不是政府服務,只可說是可以協助政府檢討、制訂及執行施政方針。若是刪去這四項不計,實現的項目便剛巧只有一半。
最有趣的是,我們發覺有不少政府的施政承諾都不出現於成績表中。舉例來說,在昨年初,政府於立法局福利事務委員會中,表示會在九七至九八年度,達致第五級中學一校一社工,但結果,政府今年只增14名學校社工的職位,還欠約21名社工才能達致承諾。這一項承諾在施政進步報告中,沒有交代。在九四至九五財政預算中,政府打算在家庭個案工作中,將社工個案比例改善至1對65,但結果至三年後的今天,比例還是超過1對70。這項亦沒有詳細交代。在一九九五年的五年工作計劃中,政府打算將醫務社會工作人手由九四至九五年的316,於九七至九八增加至414,即三年增加98人。但在九七至九八財政預算中,只增加至373人,即還欠41人之多,只達目標的58%。在施政進度中,這項交代亦欠奉。
簡單來說,這只是一份不盡不實的進度報告。
〔10/97刊登於天天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