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傳來的消息,指分區直選的上限大幅度飆升,增幅不低於百分百。九五年立法局地區直選,每區上限為二十萬,若以通脹計算,明年五月時,應約等於二十五萬。若以港島為例,四個議席,與九五年相若水平的選舉經費上限,便應為一百萬。但若消息正確,港島區的選舉經費上限便超過二百萬,新界東及新界西便要超過二百五十萬了。
我們知道選舉經費的多少,影響了選舉宣傳的質與量,因而影響了選舉結果。在選舉工程中,除了講策略和質素外,多走一步,便有可能多一票。所以,假設沒有選舉上限,有錢的便會用多些選舉經費,無錢的便只能用少些。換言之,選舉經費上限的釐訂,一方面要考慮是否足夠讓候選人能有效地接觸到選民。另一方面,亦要考慮是否會太高,令大部份想參選的人都負擔不起。上屆分區直選的二十萬選舉上限,可算是多方面都能接受的水平。
事實上,不論選舉經費上限如何合理,總仍會有人負擔不起。但我們可以肯定,經費上限愈高,能參選的人便愈少。試問香港有多少人可以拿出二百五十萬元來作選舉呢?若傳謀的報導是真確,這個做法便將會只有一個客觀效果:商人壟斷,金權政治。
大家都知道民主黨的經費,主要是在街頭向普羅巿民辛辛苦苦籌回來的。若要在九八的分區直選中動用一千萬元資源,就算今次民主黨不破產, 兩年後的立法局選舉中,民主黨亦將會無力應付。莫非特區政府又是衝著民主黨而來,作出狠狠的一擊乎?
[11/97刊登於天天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