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華在特區成立慶典中提出成立「安老事務委員會」,制訂安老政策和統籌有關服務。表面看來只是順應民意,成立中央統籌機制。但細作分析,問題並非如此簡單。
制訂政策及統籌服務,一直以來都是政策科的工作。現行諮詢架構,如福利諮詢委員會,議程絕大部分由政策科所定。在禮貌上,政府還未作最後決定前,都會將政策給予諮詢委員會討論。諮詢委員會一般沒有決策權利,顧名思義,只是給予政府在施政時的一些意見。換言之,據董建華所言,安老事務委員會並非一般諮詢組織,而是將制定政策權抽離政策科。雖然在演辭中,董建華並沒有提及政府官員的參與,我們可以假設有一定數目的成員,是來自衛生福利科、房屋科等的官員。
問題在於政策主動權來自政府政策科,還是來自委員會的主席。核心的問題在於由誰擔當主席。在董建華委任譚耀宗、梁振英、梁錦松作專責研究時,便已盛傳董建華有意推行部長制,但由於當時社會上有不少反對的聲音,特別是梁振英的委任,董建華才降低調子。但實質上,還是由這三位行政會議成員「領導」政府官員,在有關問題上作出研究,部長制的雛形已開始出現。由於安老事務委員會是一個常設委員會,若由行政會議成員擔任主席,部長制的推行便將會實質上成為既定事實了。這一個將會是政府體制運作上,一個最基本的改變。以現時行政長官的選舉,及行政會議的組成方法,推行部長制是令人質疑的。
[7/97刊登於天天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