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宣佈九八年選舉方案時,一再否認是針對民主派,更表示會勝出的政黨在任何方法中都會勝出。這些說法若不是反映有關官員的智商低,便是反映了他們以為巿民的智商低。我們很難想像這個世上有人會相信投票方法不會影響選舉結果。若是如此,我們便不需討論那一選舉方法最公平,因為不論是任何的選舉方法,都得到相同的結果,我們又何需考慮選擇那一方法呢?隨意擇一方法,結果都是一樣的公平,或是一樣的不公平。
當政府建議分局直選採取比例代表制,而不採取單議席單票制,或是多議席多票制,政府認為比例代表制比較公平。我們不能不承認,比例代表制較其他兩個方法複雜,大部分的選民都不大了解。但另一方面,政府又建議選舉委員會的投票方式採用多議席多票制,理由是多議席多票制比較簡單,而單一可轉移制比較複雜。這不是一個最好的雙重標準例子嗎?最可笑的是,一般對選舉制度不了解的選民要用一個複雜的方法,而一個精挑細選的八百人選舉委員會,卻要用一個簡單的投票方法。政府的建議便連起碼的邏輯統一性標準也達不到,在解釋分區直選方法時用一個邏輯,而解釋選舉委員會的投票方法時,卻用一個相反的邏輯。這真教人驚嘆政府自圓其說的能力。為什麼不坦坦白白地說,選舉方案是要令中國安心,既可以減少民主派日後的影響力,更可以保證政府能輕易控制選舉後的立法議會呢?
[8/97刊登於天天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