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利用單程証來限制擁有居留權的港人內地所生子女來港,又自知於理不合,便想在現有每日150單程証的名額中,增加合資格的兒童來港配額。究竟政府官員有沒有考慮到這個做法的社會後果呢?
假設現時真是如政府所說,每天有66名擁有香港居留權的兒童以單程証來港。我們已在學校、社區及青少年中心,見到不少假單親家庭的兒童,即是子女來港與父親團聚,而母親卻仍未獲發單程証。每日若將66名兒童配額增加至90名,而其他類別配額便減少24名,而絕大部分減少的便是與配偶團聚的人士,亦大部分是兒童的母親。簡單來說,除了增加名額的24名兒童不能同母親來港外,在原配額的66名兒童中,便多了24名不能與母親一同來港。換言之,這個政策便為香港帶來每日額外48名假單親家庭的兒童,一年便是再添一萬七千名假單親兒童。
社會後果只有兩個:一是這些假單親家庭的父親被迫放棄工作,領取綜援,照顧子女;二是父親繼續搏命搵錢,在日間留下子女無人照顧。前者帶來的只是政府短期負擔,但後者帶來的是長遠社會危機,即多了由於乏人悉心照顧,受到壞的影響,而成為社會的不良分子。
若在每日150名單程証數目不變的前提下,再將合資格兒童數目增加至120名,社會後果便令人難以想像。我是反對以單程証限制擁有居留權的兒童來港的,若政府仍是一意孤行,也應在150名外增加每日數額,而最理想的便是讓母親一同來港。
[7/97刊登於天天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