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永久居民資格的兒童知多少

少名內地兒童依基本法,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呢?到今年七月一日,究竟還有多在今年二月二十七日港督表示政府計有三萬五千名。估

港督亦表示政府估計到七月一日,還有七萬多名內地婦女在等待來港與丈夫團聚。一般內地新移民家庭的子女數目較多,以我們的接觸,保守的估計平均每個家庭最少有三名子女。換言之,這七萬多名婦女所生的子女便有最少二十二萬名。有部分婦女的子女可能已來港,但亦有已獲單程証來港的婦女仍留下子女在內地,所以二十二萬的數字,受這個家庭成員分別來港因素的影響很細。假設半數的子女在出生時,父親居港未足七年,合符基本法條件的兒童最低限度應有十一萬人。

本港一份報紙從廣東省公安廳的數字推算,廣東省最少有六萬。九六年的三個調查中,來自廣東省的新移民所佔比例,分別是56%(政務處)63%(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70%(香港小童群益會)。以香港小童群益會和廣東省的數字一併運算,全國約有九萬。若以政務處與廣東省的數字合併運算,全國約有十一萬多。但這只包括申請的人數,據不少有子女在內地的家長所報告,當他們已有一名子女獲單程証來港,不少地方的公安都不讓他們申請其他子女來港,說要將機會給予其他家庭。所以,上述九萬至十一萬的數字只有多不會少。

綜合各方面資料,十萬會是一個很保守的數字,只要半數適齡入學,我們便要多50間中小學。難道我們要用臨屋、工廠大廈做學校乎?你會考慮開間幼稚園嗎?

[4/97刊登於天天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