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九九二年,政府估計合符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資格來港的兒童,應約有七萬人,加上他們的母親,人數超過十萬。早在一九九二年,港同盟要求香港政府與中國商討增加每日單程証,盡快由七十五加至一百五十二,目的是希望減少九七年七月一日前後兒童湧入香港的危機。與之同時,政府亦應預早在房屋及學校需求作出計劃。可惜,在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單程証配額才加至一百零五,在九五年七月一日才加至一百五十。現時政府估計,至今年七月一日,還約有三萬五千名兒童符合資格,而仍有待來港。我自從九五年入立法局,便一直呼籲政府正視這問題,政府多次表示不會有問題。今年二月二十七日,港督在立法局亦聲稱沒有兒童湧入香港的跡象。可是警方在今年首兩個月,每月都截獲三百多名小人蛇,是去年同期的十倍!是港督矇然不知,還是刻意隱瞞?還是誰人失職?
候任律政司梁愛詩在三月二十八日說「應予遣返」的話令人驚訝。在七月一日前,港英政府固然可以予以遣返,可是他們不是一樣會日後再偷渡嗎?七月一日後,他們依基本法有居港權,依普通法政府無權將他們遣返,難道因為他們犯了入境條例,他們便在坐牢嗎?我還沒有談到人道與人情。我相信這個問題,遲早會引起國際關注,香港蒙羞。
問題不是今天才知,政府卻束手待弊,對於這個行政主導的體制,我只可嘆奈何!巿區內中小學的校長們,請作好準備,今年九月開學,每級都要加一個浮動班了!
[5/97刊登於天天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