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董建華及譚耀宗都談到要加強香港人的家庭觀念,以解決老人生活及照顧的問題。他們似乎對問題看得太簡單了,全港有近十一萬獨居老人,大部分都沒有直系的親人居港,半數領取綜援,而這些獨居老人佔全部領取綜援的老人之六成。加強家庭觀念,是否便能解決這些單身老人生活及照顧的問題呢?
所謂傳統家庭觀念所含的意義實在很廣,包括了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內,子女服從父母等,孝順父母只是其中之一。對於今天的香港,男女、兩代平等的概念,亦續漸取代了舊的思想。間題不在於我們是否希望有這些的改變,問題在於現代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轉變,引致家庭角色的轉變,帶來了家庭結構、分工、及人際關係的轉變。我們是否就是可以透過宣傳教育,便可以改變香港人的家庭觀念呢?
兩年前我和數名學者進行了一個《現代香港家庭的轉變》的研究,其中問「兒女應否承擔照顧年老父母的全部責任」,不論是父母或子女,都大部分同意。同意的父母佔三分二,而同意的子女則更多,佔四分三。是否父母比子女更不願意依靠下一代呢?
不少有病的老人家,為了不想成為子女的負擔而輕生。在這個貧富懸殊的社會,一群貧苦的家庭便連照顧自己及子女也應付不來,我們又怎期望他們照顧年長的父母呢?當一家四口住在丁方半百的板間房,還可以和父母同住嗎?在生活壓力大,居在如此擠迫的環境,不但會虐妻,虐兒,更會虐老。要求他們照顧父母是否一件好事呢?
(4/97刊於天天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