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老人生活需要何時了

  香港在過往二十多年不斷地爭論社會退休保障的問題,不同的方案如中央公積金、老年退休金、強制私營公積金、改善老人綜援,此起被落,最後政府決定推行強制私營公積金。但現時老人退休生活未獲保障,爭取改善老人綜援,便成為近日焦點。在立法局爭取改善老人綜合援助的聲音,已持續了三年多,可是政府仍不為所動。

  在一九九五年立法局選舉中,社會福利界的候選人周永新教授提出了政府撥款三百億,成立老人基金,以改善老人綜援及老人服務。不過,有關建議由於沒有具體內容,不受到社會注意,有人亦只當是競選口號。近日,周永新教授及社會福利界的組織亦再次提出此項建議,雖然仍沒有具體內容,也開始引起較多注意。在財政司公佈來年財政預算後,我呼籲所有立法局議員要求政府增加老人綜援每月三百元,否則考慮對財政預算案投反對票。民建聯明顯地不願意考慮投反對票,為了作出回應,便提出方案,要求政府撥一百五十億,成立基金,為每名綜援老人每月增加五百元。這是否行得通呢?

  踏入九十年代,人口老化速度加快,現時已有九十萬名六十歲以上的老人。而老人貧窮化的問題亦日趨嚴重,領取綜援的老人數字,在過往六年每年平均增幅為13.5%。這個數字並不算高,在七十年代,每年平均增加16.7%!我們可以預計在未來三、四十年間,這個增幅只會有多無少。若注資一百五十億,假設每年獲利7.5%,基金只負責給每名綜援老人五百元(不作通脹調整),以每年綜援老人數目13.5%的增幅,十七年內將會用完一百五十億元!若這五百元,跟每年6%通脹調整,則十三年內便用完一百五十億元的本利了。就算是撥款三百億元,亦只能挨多四年。我們不要忘記,民建聯所提的目標是五年後將每月的$1,935元老人綜援金額提升至$3,100元(1997價格水平)。假設政府用一般帳目來支付$1,935元,由基金負責額外津貼,則九年內,一百五十億元便消失於無形,就算是三百億亦會於十二年內用清。為什麼?原因就是綜援老人數目增幅之13.5%,遠遠超過任何基金的實質增長。上述分析中,假設了基金的實質增長為1.5%,以政府的基金來說,是一個很樂觀的估計。簡單來說,成立基金以改善老人綜援,是行不通的。

  有人問,三百億不夠,我們可以撥足一千億,待二、三十年後強制私營公積金發揮作用時,領取綜援的老人數目便會下降。這個想法的朋友是不明白綜援所幫的老人,實際上只是老人的很小部分,強制私營公積金亦不能保障這批老人。現時九十萬的老人中只有十萬名領取綜援,即只佔九分一。在六十歲以上的老人來說,有十年以上工作歷史的不足七成,換言之,二、三十年後,仍會有約三成老人沒有分毫的公積金,就算是其他七成有公積金的老人,最低收入的四分一老人,其公積金所能供其每月使用的金額亦不足千元,不及現時綜援金額的一半。簡單來說,二、三十年後仍會由約四成半的老人在經濟上未能自給自足,比例上仍遠超今日領取綜援老人的比例,領取綜援的老人數目又怎會下降呢?

  在分析未來二、三十年老人經濟需要的問題時,我們不能忘記在貧富懸殊持續的情況下,低下階層的老人退休生活仍需依賴社會,同時由於老人數目劇增,未來社會福利就算在沒有實質改善的情況下,支出仍會劇增。從上述分析中,不論是一百五十億或是三百億的基金亦負荷不了。單是以現時$1,935的綜援水平,政府一般支出將會出現嚴重的問題。13.5%的綜援老人增幅,遠遠超過香港未來長遠經濟增長估計的5%。今天老人綜援支出只佔政府整體開支約1.5%,三十年後將會變成15%!明顯受損的是其他社會服務,特別是給予老人以外的社會福利服務。

  正如上述分析,以強制私營公積金來解決綜援老人的問題,並不實際。強制私營公積金或中央公積金,是可以協助日後過半數老人解決退休的經濟需要,但要解決沒有工作年資及低收入老人的經濟需要,便還是要整體社會共同承擔。除非政府修改其財政預算原則,即每年開支增幅不超過經濟增長,否則從政府一般開支以外,另闢融資及發放援助給貧窮老人,可說是必然的途徑。成立基金行不通,香港社會保障學會的三方供款方案或是彭定康的老年退休金計劃,作為即收即發的制度,可說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3/97刊於明報)